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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老一小”整体解决方案发布,支持社区嵌入式、分布式、小型化托育
来源: | 作者:huogoo | 发布时间: 534天前 | 88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据统计,2021年杭州市常住老年人口211.1万人,占总人口的17.6%;杭州市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。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28.11万人,占总人口的2.3%,人口出生率只有8.69‰。



近日,杭州市发改委会同市卫健委、市民政局等27个部门联合起草了《杭州市“一老一小”整体解决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。一起来看看吧~


发展目标



到2025年,建成“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”350个,争取创建“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”50个,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街道(乡镇)全覆盖,基本建成“老年友好型城市”和“儿童友好型城市”。


养老服务主要指标



到2035年,建成功能完善、普惠优先、规模适度、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,实现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,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供给占比达到90%以上,高水平建成“老年友好型城市”和“儿童友好型城市”。


托育服务主要指标



主要内容


《方案》围绕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两大领域,儿童友好型城市将开展7项具体任务。这7项任务的具体内容:


1.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。

出台《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政策实施对象、认定条件、认定程序和支持政策。

市本级和区、县(市)政府建立婴幼儿照护发展引导机制,支持行业发展。

加强社区嵌入式、分布式、小型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。

推广“物业+托育”模式,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。

支持专业托育机构进社区、进家庭、进企事业单位,并辐射周边居民。

优化社区托育设施与社区(村)党群综合服务中心、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,提高综合效益。

支持社会资本建设或租赁场地提供普惠托育服务。

每个乡镇(街道)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。

[责任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财政局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


2.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。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深化实施孤儿助医助学项目,探索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工作,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家庭走访、监护评估、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。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,实施收养评估制度,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。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,落实定期上门查访,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、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。落实孤儿、困境儿童等基本医疗保障政策,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助。[责任单位:市民政局、市残联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医疗保障局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


3.推进社区托育设施建设。严格落实《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》,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,并将其纳入社区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。根据杭政办函〔2021〕2号文件要求,严格落实配建标准,有效改善托育服务硬件基础。做好托幼一体化引导,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。在满足现行规划和不减少幼儿园规模的基础上,鼓励在新建居住区建设托幼一体化幼儿园;已建成居住区更新扩建幼儿园,有条件的可附设托班。附设托班应相应增加用地面积,其生均用地面积等相关规划指标参照幼儿园标准执行。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卫生健康、民政、教育部门监管下建设托育机构,提升婴幼儿父母随托看护率。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配建中,统筹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。[责任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教育局、市建委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


4.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。全面落实产假、护理假、育儿假等政策,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,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,为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条件。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,并提供岗位信息服务、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。创新方式方法,利用数字化手段开通异地社保和医保,支持人才随迁老人家属、亲属来杭照护婴幼儿。加强对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家庭指导,提升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。探索实施社区(村)家长互助式、临时托管式公益服务。整合利用现有资源,加快建设管理规范、温馨安全、标识统一的社区(村)婴幼儿成长驿站,延伸儿童健康管理服务。[责任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民政局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


5.加强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。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,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,实施三级预防措施。统筹推进产前筛查和诊断,合理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,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。对高危儿、体弱儿和营养性疾病儿童,加强重点健康问题干预和动态随访管理。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妇幼保健服务工作,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、膳食营养、生长发育、预防接种、安全防护、疾病防控等服务。在全面开展标准化发育筛查基础上,对16—30月龄儿童开展M-CHAT孤独症筛查,及早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。协同推进儿童残疾预防、早期筛查、诊疗康复,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年龄范围,提高救助标准。加强医育结合,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、成长驿站签约服务制度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保人员定时、定员为辖区托育机构和成长驿站开展巡回指导与培训。每个区、县(市)均有1个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,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%,区、县(市)级妇幼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照每1万常住人口1—1.5名标准配置,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专职妇保、儿保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万常住人口各1名标准配置。[责任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残联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


6.推进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建设。鼓励将婴幼儿早期看护教育纳入基本教育体系。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,推进城市街区、社区、道路以及学校、医院、公园、公共图书馆、体育场所、绿地、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。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,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、儿童厕位及洗手池、儿童休息活动区等设施。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,在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,鼓励设置少儿图书馆。扩充儿童美育资源,鼓励学校与美术馆、博物馆、音乐厅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。加快儿童劳动教育、课外实践、科技体验、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。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,增加婴幼儿成长驿站、儿童之家等儿童“微空间”。鼓励打造儿童“游戏角落”,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,合理增设安全游戏活动设施。[责任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建委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教育局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


7.加快发展托育服务产业。鼓励利用存量建筑,在符合准办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的前提下,开办嵌入式托育机构,有条件的可对外提供普惠托育服务。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质量评估有关标准,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。组建行业协会,搭建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协作平台,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,支持扩大优质托育服务供给。[责任单位: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商务局、市发改委,各区、县(市)政府] 



特色亮点



《方案》重点明确了杭州市“一老一小”全局性、根本性、关键性的主要工作,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:


突出两个友好城市建设理念


《方案》围绕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,进一步丰富了“一老一小”的工作内涵,工作内容涵盖了养老产业、儿童友好成长空间等特色内容。


突出政策的可操作性


《方案》将重点任务清单化、责任化,明确每一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,提出了涉及要素保障、队伍建设、组织保障等一揽子政策举措,确保任务能落地并取得实质性成效。



强调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的一脉相承



《方案》与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》等文件有机衔接,坚决贯彻落中央有关精神,并按照新形势新要求,提出“一老一小”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,确保“一老一小”相关政策实施的连续性。